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
斗六市立繪本圖書館
- 資料來源:斗六市立繪本圖書館
- 日期:2021/04/08
一、 申辦借閱證,請持下列物件至圖書館一樓服務台辦理(隨到隨辦):
(1)國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正本;外籍人士或僑生得以護照代之;大陸人士則以居留證代之。
(2)「雲林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申請單」乙份,請詳實填妥。
二、 申請借閱證以親自辦理為原則,除直系親屬或配偶外(須出示證明文件),不得委託他人代辦,十二歲(含)以下兒童,須有家長簽署同意。
三、 讀者應憑「雲林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」,由本人親自辦理借書手續。
借閱圖書冊數在單一圖書館以30冊為限,每冊借期30天,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,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、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。續借以一次為限。當天歸還之圖書,當天不得借閱。
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未歸還者,每冊逾期1日以停借1日計,以此類推。遺失本館圖書資料,應購置原圖書資料賠償;如無法購得,應以內容相同、性質類同且價值相當,經本館認可者賠償。附件遺失視同整套賠償。
四、 持證者基本資料如有變更,請到館更正。若借閱證遺失,請儘速到館註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