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閱規則:一、借書每人限借30本,借書期限30天 (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,借期三十天則予續借十天、借期十五天則予續借五天。續借以一次為限。)。二、逾期未還者,逾期1天,停借1天;逾期2天,停借2天,以此類推。三、借書證 (限本人使用),不得轉借他人使用。四、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,請購買相同或等值最新版之書籍歸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