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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鄉鎮市圖書館借閱規則

二崙鄉立圖書館

  • 資料來源:二崙鄉立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1/04/08

一、民眾外借本館圖書資料,應憑發給之借閱證,親自辦理借閱手續。每人最多可借15冊,每冊借期30天,於借閱到期日前5日得予上網續借,借期30天則予續借10天、借期15天則予續借5天。續借以一次為限。
二、借閱圖書資料逾期未歸還者,每冊逾期1日以停借1日計,以此類推。遺失本館圖書資料,應購置原圖書資料賠償;如無法購得,應以內容相同、性質類同且價值相當,經本館認可者賠償。附件遺失視同整套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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